市总工会发布促进和提升职工消费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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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及市委、全总有关大力提振消费的部署和要求,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电影局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等规定,上海市总工会近日印发《2026年上海工会进一步促进和提升职工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此次推出的措施聚焦“职工乐品”“职工乐游”“职工乐养”“职工乐享”4大核心场景。


  “职工 ” 乐品

  在“职工乐品”方面,措施明确基层工会在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的额度(当年度留成经费的50%)之外,可结合实际情况,使用工会经费购买以上海名特优品牌为主的食品、日用消费品和文化旅游产品等,以及进博优品交易会商品、上海对口支援地区农副产品。经费使用额度提高至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年度内可分多次使用。


  “职工 ”乐游 

  针对“职工乐游”,措施支持区局(产业)工会按全国总工会、市总工会工作部署,用工会经费组织开展“工会亲子夏令营”活动,时间不超过3天2晚。其中,组织3天2晚活动的,支出标准每人不超过1500元;组织2天1晚活动的,支出标准每人不超过900元;组织1天活动的,支出标准每人不超过300元。基层工会可用会费在本市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春秋游,年度内最多不超过4次,每次时间不超过2天1晚,开支范围包括租车费、餐费、门票、活动用品等。其中,组织1天活动的,支出标准每人不超过300元(其中餐费支出不得超过实际支出的50%);组织2天1晚活动的,支出标准每人不超过900元(其中住宿费、伙食费执行差旅费标准)。春秋游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赴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基层工会可按《上海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用会费为会员购买发放本市人文自然景点年票联票,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


  “职工 ” 乐养

  在“职工乐养”方面,市总工会全面落实2026年全国职工疗休养工作部署,开展“组织4万名一线职工疗休养”服务职工实事项目,组织劳模、工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殊群体疗休养,实施会员个人到工会疗休养院所休假补贴。区局(产业)工会和街镇(园区)总工会可用工会经费开展优秀技术工人和先进职工疗休养示范活动,时间不超过3天2晚。其中,组织3天2晚疗休养的,支出标准每人不超过1500元;组织2天1晚疗休养的,支出标准每人不超过900元。上述疗休养示范活动一般在本市范围内开展,根据全国总工会规定,可拓展至市总工会外地疗休养院所。上述疗休养不影响职工参加行政职工福利费列支的疗休养活动。基层工会应积极协助所在单位组织职工参加疗休养,争取全体职工五年内全部参加一次疗休养。


  “职工 ” 乐享

  围绕“职工乐享”,在市总工会举办的上海职工文化季、职工健身汇和各区局(产业)工会举办的艺术节、运动会等项目中,开展乐享上海职工观影观展观演观赛等文化服务活动。鼓励各级工会和工人文化宫积极对接文旅、体育等相关单位,广泛开展职工文体活动。推动工会夜校向商圈、展馆、文创集市等文体消费场所拓展。推动工会夜校开设周末、寒暑假等亲子课程。各级工会可用工会经费开支工会夜校的组织约课。市总工会推出“工会会员日”服务,在线开展职工文体、休闲、实物消费优惠折扣专场活动。推动各级工会和相关文旅企业、平台、商圈等共同推出职工文体、文旅活动专属服务产品和消费优惠折扣。市总工会及区局(产业)工会可用工会经费组织劳模先进、工匠、优秀技术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难职工、一线职工等群体在本市开展观影观展观演观赛活动;基层工会可用会费组织会员在本市开展观影观展观演观赛活动。倡导各类职工文体活动创新活动场景,拓展夜间、户外、社交、亲子等新型职工文体活动,开展沉浸式、互动式文化体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