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促进民间投资行动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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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报讯(记者 李美慧) 昨日(8月13日),记者从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获知,《上海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近期印发。《行动方案》共有三个部分15项政策举措,致力于让民间资本“有得投”“有钱投”“放心投”。


  支持民企参与国家项目

  在让民间资本“有得投”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支持推荐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审批(核准)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提升民间资本在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参与度。

  聚焦低空基础设施、内河航运、能源等重点领域,上海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过程中,需开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论证,按权限审核民间资本参与情况,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虚拟电厂、车网互动、新型储能等领域。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完善物流网络设施建设,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低效仓储资源盘活。

  不仅如此,还依法依规开展算力补贴。发布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并动态更新,支持民营企业对特定公共数据进行深度开发与场景化利用,推广发放“算力券”“模型券”“语料券”,降低公共数据、算力、模型、语料等数字要素使用成本等。

  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用好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配套建设设施用户装置。积极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医药先进制造产业技术、干细胞药物研发、精准激光系统等一批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民营企业共建开放重点实验室和公共研发平台,共享科技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科学数据和科技报告。 


  强化多渠道资金保障

  在让民间资本“有钱投”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要强化政府投资支持引导,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两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进一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新基建、设备更新等各类惠企投资政策的宣介对接。

  同时拓展项目融资渠道。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落实好上海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完善续贷和尽职免责等制度安排。

  在让民间资本“放心投”方面,《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强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强化土地资源供给,优化投资促进服务机制以及畅通民间资本对接推介。